服务条款

寻电商平台服务条款

“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福州市寻实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实惠”)向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商户(以下简称“您”)提供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软件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及(或)附随的商品代理销售和货款结算服务,方便有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商户的买家通过寻店商微信小程序软件系统,并提供通过本系统集成的第三方支付网关完成付款,寻店商微信小程序收到买家货款后,依据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商户的指令结算相应货款。本协议由您和寻实惠签订。

声明与承诺

一、您确认,在您申请开通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店铺的代理销售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

二、您同意,寻实惠有权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不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在寻实惠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您声明,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开通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店铺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服务概要

一、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指在您使用本服务时,寻实惠向您提供的店铺唯一编号。您可自行设置密码,提交商品信息,并用以查询或计算您的货款。

二、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服务:是指买卖双方使用本系统,且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款由买方通过本系统挂接的微信平台以电子货币的方式进行交易,交易货款直接汇款到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号中的一种服务。在您使用本服务时,除适用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服务的相关约定外,还将优先适用以下条款:

1、寻实惠为您代理销售的交易货款系由您的交易对方通过微信平台以电子货币付款的方式支付至您的微信店铺账户。您理解并同意,在您的交易对方通过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向您支付货款的同时,寻实惠将对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号交易记录进行备案。

2、寻实惠为您代理销售产生的交易货款系由买家通过微信以电子货币付款的方式支付至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号,在您提现的同时,微信将向您收取相关的费用,您理解并同意,该费用微信基于其向您提供的支付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与寻实惠向您提供的本项服务无关。

3、您在选用本项服务作为交易支付方式后,该支付行为能否完成取决于您的交易对方是否选用微信支付方式支付,在交易对方无法通过微信支付时,寻实惠将提示您的交易对方重新选择寻实惠的其他支付方式。

三、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备案服务:即寻实惠向您提供货款交易记录的备案,其中包含:

1、货款支付:您可以要求微信向您支付自己的货款。当您向微信做出结算指示时,必须提供一个与您或您的公司名称相符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银行账户,微信将于收到指示后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除本条约定外,寻实惠不提供其他受领方式。

2、 系统查询:寻实惠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其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若您认为记录有误的,您可向寻实惠提出异议,寻实惠将向您提供寻实惠按照您的指示操作产生的收付款记录。并且您认同此记录为您交易记录的最终依据,不再对此有异议。另外,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提供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3、 款项专属:对通过您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账户收到的货款,除本协议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寻实惠通过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请您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外币兑换业务。

4、 异常交易处理: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暂时无法提供本服务。

四、软件服务费:是指您使用本服务应向寻实惠支付的费用。

五、服务期:是指您支付软件服务费后,使用本服务的期限。

六、订购成功:是指您同意本协议内容、成功支付软件服务费,且在您的店铺后台显示“已订购寻店商微信小程序”。

七、续费:已经订购过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服务,再一次付费订购的即为续费。

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

一、注册相关

(一)、在您注册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时,您需提供手机号码,并正确填写验证码及相关信息,方能成功注册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店铺。

(二)、您注册完成,取得寻实惠提供给您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以下简称该账户)并且支付软件服务费成功订购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服务后,方可使用本服务。且使用本服务时,您同意:

1、 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一旦寻实惠发现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寻实惠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寻店商微信小程序服务”,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费用由您自行承担,寻实惠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的,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发货的理由,您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寻实惠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您应对其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负责,只有您或您指定的管理员可以使用您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店铺微信账号。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结算,并向寻实惠申请删除该账户。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寻实惠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您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相关的款项。

4、遵守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其他在寻实惠商家社区(________)上发布的规则、公告。

(三)您注册完成,取得寻实惠提供给您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以下简称该账户)后,可以免费体验7天。体验期结束后,若您未支付软件服务费订购本服务的,您店铺将停止营业,但您仍可就未完成的交易及纠纷进行处理,并且您只有在所有交易完成且没有未处理完成的交易纠纷时向寻实惠发出结算指令(如有店铺余额),寻实惠才会根据您的结算指令向您结算款项;若您支付软件服务费成功订购本服务的,则在体验期满后您可继续使用本服务。

二、账户安全

您将对使用该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因此您同意:

1、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及密码,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及密码。

2、及时更新“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系统店铺微信账户”的管理员权限,并且店铺下其他管理员的操作,视为您授权其进行管理。

3、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或立即以有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寻实惠,要求寻实惠暂停相关服务。如要求寻实惠暂停相关服务的,寻实惠将根据您的情况,暂停提供相关服务。但是,在寻实惠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所需的合理期限内,寻实惠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寻实惠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即允许寻实惠代理您及(或)您的公司在您及(或)您指定人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对客户支付款项进行倒流到指定账户。

二、您同意在您与第三方发生交易纠纷时,由微信处理,寻实惠不负任何责任。

三、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结算操作的提示或寻实惠发送到其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寻实惠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有权单方修改本服务的相关规则,修改后的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为准。

四、寻实惠会以电子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寻实惠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寻实惠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寻实惠不负任何责任。

五、您如果需要向交易对方交付货物,应根据交易状态页面(该手机接收到的信息)显示的买方地址,委托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承运人将货物直接运送至对方或其指定收货人,并要求对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应当提供对方的授权文件并出示对方及第三方的身份证原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因货物延迟送达或在送达过程中的丢失、损坏,寻实惠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您与交易对方自行处理。

六、除代付订单,送礼订单、返现订单和自有支付订单外,其他类型的所有售前订单,当您或者您的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买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操作订单,系统都会根据设定流程,自动处理订单。以上简称为倒计时功能。
1、倒计时功能的适用情形主要由以下几种:

A、仅退款

1)买家申请退款后,等待您处理,时限为7天,超时系统将自动同意申请,由微信处理;
2)您拒绝退款申请后,等待买家处理(买家可修改退款申请或者申请微信客服介入),时限为7天,超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退款申请;
B、退货退款

1)买家申请退货退款后,等待您处理,时限为7天,超时系统将自动同意申请,并发送退货地址给买家(退货地址您事先必须填写);

2)您拒绝退款申请后,等待买家处理(买家可修改退款退货申请或者申请微信客服介入),时限为7天,超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退款申请;

3)您同意买家的退款退货申请,且买家已经退货,等待商家收货的,时限为自买家填写物流单后起7天,超时系统将自动退款给买家;

4)您已经收到买家的退货,拒绝买家退款申请,等待买家处理(买家可修改退款申请或者申请寻实惠客服介入),时限为7天,超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退款申请;

5)您同意买家退款申请后,系统会提醒买家退回货物,此时限为7天,买家超时未填写物流单号,系统将自动关闭退款申请。

以上交易流程细则参照微信交易流程的相关规定操作,有冲突的部分按微信交易官方规则为准。

2、在上述交易维权流程的敏感节点,寻实惠会以模板消息、寻店商微信小程序PC端通知中心或短信的形式向您或者买家推送通知,提醒您或者买家及时处理维权订单;若因您或者买家未及时处理导致产生资损的,寻实惠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寻实惠对您所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如果您与交易对方发生交易纠纷,寻实惠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网站、寻实惠商家社区(          )上载明的各项规则进行处理。您为解决纠纷而支出的通讯费、文件复印费、鉴定费等均由您自行承担。因市场因素致使商品涨价跌价而使任何一方得益或者受到损失而产生的纠纷,寻实惠不予处理。

九、若您未完成注册过程成为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店铺,他人无法通过本服务购买您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店铺的商品,直到您完成该账户的注册。

十、寻实惠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微信或银行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十一、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寻实惠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同意寻实惠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

十二、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寻实惠许可的其他用途。

十三、交易风险

当您通过本服务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您或交易对方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步骤,则寻实惠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相关服务,且寻实惠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划付至您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商户账户名下,您同意寻实惠有权直接向您要求在相关账户余额中扣回款项,并且您不享有要求寻实惠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寻实惠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寻实惠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寻实惠合理的追索费用。

十四、软件服务费、服务期及续费、续期

1、您使用本服务前,应事先注册、开通寻店商微信小程序店铺,并向寻实惠支付软件服务费,且不同的服务期软件服务费不同。

2、您同意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本服务即订购成功。一旦订购成功,您即可开始使用本服务。

3、您同意一旦您订购本服务支付软件服务费,寻实惠不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或您单方面而退出将已支付的软件服务费退还给您。

4、本协议服务期根据您支付软件服务费时所选择的服务期决定,但不论您订购的展示版、标准版还是黄金版、铂金版,只要是首次订购且不论是否在体验期内订购本服务,服务期均从您订购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

5、您应于服务期到期前续费,如您到期未续费的,您将于服务期到期日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在到期前或到期当天续费的,新的服务期从原服务期到期的次日开始计算;若您在原服务期到期之后续费的,新的服务期于您续费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6、如您需要,寻实惠将开具项目为“软件服务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您应向寻实惠提供如下信息: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

    若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您应事先和寻实惠说明,且除上述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信息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您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增值税开票信息函。

7、如您需使用本服务中部分收费的功能、工具等,您须额外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能使用。

8、寻实惠有权对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的收费进行调整,具体的收费方案以您使用本服务时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网站上所列之收费公告或您与寻实惠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若在收费调整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完全知晓并接受寻实惠调整后的收费方案,也将遵循调整后的收费方案支付费用;若您不同意调整后的收费方案,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代理销售服务使用限制

一、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二、您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如有此类行为寻实惠有权直接作删除内容、商品下架等处理,并且寻实惠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若有导致寻实惠或寻实惠雇员受损的,您亦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及其他寻实惠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7、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8、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9、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11、其他寻实惠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违约责任

一、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二、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寻实惠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寻实惠发现您存在欺诈、套现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或存在寻实惠认为不适当的行为,寻实惠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您处以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封禁您店铺账户等处罚;由此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须由您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与寻实惠无关;如寻实惠因此也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四、即使本服务终止,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一切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

一、您确保其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寻实惠于异常交易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寻实惠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二、您理解并同意,寻实惠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1、寻实惠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寻实惠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2、寻实惠在发现交易异常或您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该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但寻实惠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以短信或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信息推送等形式通知您,如因系统故障或短信通道故障等原因导致您未收到通知的除外),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3、在必要时,寻实惠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该账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但寻实惠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以短信或寻店商微信小程序信息推送等形式通知您,如因系统故障或短信通道故障等原因导致您未收到通知的除外),并将您滞留在该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

三、如因寻实惠根据本协议声明与承诺中的第二条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变更,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停止使用本服务,双方终止合作的,寻实惠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四、系统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的,寻实惠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寻实惠在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网站或寻实惠商家社区(         )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寻实惠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五、对下列情形,寻实惠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由于寻实惠的故意而导致本服务未能提供的;       

2、由于您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您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3、因您未及时续费,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寻实惠不承担任何责任。

终止服务

一、如您需要删除自己的寻店商微信小程序账户的,应先向寻实惠申请删除,经寻实惠审核同意后方可删除寻店商微信小程序账户。寻实惠同意删除该账户的,即表明寻实惠与您之间的协议解除,但您仍应对其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果寻实惠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寻实惠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您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封禁直至删除店铺账号的处罚。


三、在下列情况下,寻实惠可以通过封禁店铺或删除您账户的方式终止服务:

(1)因您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被寻实惠终止提供服务的,后您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寻实惠用户的,寻实惠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2)一旦寻实惠发现您注册数据中主要内容(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是虚假的,寻实惠有权随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3)本服务协议更新时,您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4)服务期到期,您未续费的;

(5)您存在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寻实惠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的情形的;

(6)其它寻实惠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四、服务中断、终止之前您交易行为的处理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本服务协议规定而致使寻实惠中断、终止对您提供服务的,对于服务中断、终止之前您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服务中断、终止之前,您已经上传至寻店商微信小程序的物品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寻实惠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物品的相关信息;

(2)服务中断、终止之前,您已经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寻实惠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寻实惠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将您被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您的交易对方。

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寻实惠产品及相关网站上由寻实惠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寻实惠或其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如您在寻实惠产品或网站上上传由您自行制作、拥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资讯、资料、店铺设计等,均由您或您的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但如因您上传的由其自行制作、拥有的内容涉及侵犯寻实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您应自行对其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并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且就由此给寻实惠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寻实惠声誉的影响、寻实惠由此承担的连带责任(如有)等)进行赔偿。

二、非经寻实惠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在本网站上程序或内容(仅限于由乙方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如您需使用著作权非寻实惠所有的内容的,您应获得具体内容的著作权所有者的合法授权才能使用,如因您私自使用非自己所有的、且未经他人合法授权的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等内容的,由您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您自行对您的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并对您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且就由此给寻实惠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寻实惠声誉的影响、寻实惠由此承担的连带责任(如有)等)进行赔偿。

三、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他

一、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二、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三、寻实惠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四、本协议自您在订购本服务时勾选同意本协议内容点击确认订购且成功订购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且该点击确认行为与您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行为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签订本线上协议或其他在线协议后,您因内部管理等原因需要签订纸质协议进行确认或存档的,双方可再行签订纸质协议,但不能因此视为双方存在两个协议关系,纸质协议的内容必须与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一致,协议的生效与履行依照在线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与纸质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前者的约定为准。纸质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双方约定,一旦由本协议产生争议,福州市寻实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六、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寻实惠所有。